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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告】珠海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时间:2020/9/14 16:51:55 分类:公司公告 来源:本站

珠海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现有一期工程概况

    (1)建设内容

    珠海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一期工程正在建设,工程总投资28571.99万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约62861 m2,主要处理名幸电子、三德冠精密电路、邑升顺电子等PCB线路板企业的排水,设计处理规模为19000 m3/d,尾水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标准。

    (2)现有工程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现有工程产生臭气的主要地方是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和生化处理区等,臭气经收集后,采用5套“生物滴滤塔+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在厂区四周种植能吸收恶臭气体的绿化树种,并合理配置高大阔叶乔木形成绿化隔离带,有效地阻挡和吸收(吸附)可能产生的恶臭和致病污水微生物气溶胶;在时间上,绿化隔离带要提前建设,达到污水厂投产绿化隔离带成林的要求。

噪声防治措施

    空压机一般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选用适当的消声器,设置消声坑道,将空压机的进气管与消声坑道相接,使空气通过消声坑道后进入空压机降噪;同时设置隔声罩和减振措施,隔离空压机的机械噪声与电机噪声传播途径;可降低噪声10~20dB(A)。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现有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污泥脱水后的泥饼及员工生活垃圾。项目生化污泥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单位妥善处理。生产废水(包括含镍废水)产生的物化污泥中包含有铜及镍等重金属,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a、源头控制措施。为防止废水输送及处理过程中发生废水渗漏扩散,所有水池构筑物均进行防渗处理,确保防渗层的渗透系数满足K≤10-10cm/s。污水处理站内地表表面应用防渗混凝土进行固化,防止滴漏污水外渗扩散。

    b、分区防治措施。根据污水处理厂主体设备、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的布置,将厂区划分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对于办公区、绿化区域等非污染区可采取普通混凝土地坪,不需设置专门的防渗层。主体设备区、污泥临时堆放场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区域应列入重点污染防治区,设置专门防渗层,设计标准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如污泥临时堆放场采取泄漏、防渗、防雨等措施。

    c、加强地下水监测。为掌握项目周围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动态变化,建议在项目厂区、上、下游各设置l个地下水监测井,定期进行地下水监测,以便及时准确反馈地下水水质状况,进而采取措施保护地下水。

    d、风险事故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应采取的封闭、截流措施。废水处理站进出水口应加装水量计,严格监控废水进出水量平衡状况,以便及时发现池体是否破损。若发生废水处理站池体破损事故,应立即停止向池体进水,必须待破损修复后才能恢复使用。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a、防渗措施

    根据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本项目构建筑物的布局、构筑方式,将厂区进行防渗分区。对半地下或非可视部位可能发生渗漏进入地下水的区域,划分地下水重点防渗区,强化防渗、抗裂和抗震的设计和材料选择,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b、防腐防渗设计

    对建、构筑物防腐分别采用环氧沥青涂料面层、耐酸砖面层和环氧砂浆面层处理。对防渗区部位采用120厚C25抗渗混凝土面层。

    c、地下水监测

    制定计划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井水质监测,监控防渗层效果及是否出现渗漏。

    d、土壤质量监测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单位拟建立场地及厂界处土壤环境质量年度监测方案,纳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二、二期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珠海汇港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一期项目西南侧预留用地

    建设内容:珠海汇港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约15202.51万元建设珠海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二期工程,主要接收崇达电路科技和景旺电子科技等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设计处理规模为1.5万m3/d。项目员工人数约24人。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汇港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工0756-7865097

    通讯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汇华大厦4楼

    四、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珠海共享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六、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范围以可能受到该项目影响的周边企事业单位、邻近居民区的居民等为主。征求公众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邮件(linsl@zhhuihua.com)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附件:珠海高栏港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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