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一切险等保险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公司财产一切险等保险
项目编号:PA-HHHG-ZC-202409-002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报价方式:价格报价
报价限价:财产一切险:122980元;公共责任险:20500元;雇主责任险:10660元;团体意外伤害险:4172元。合计158312元。
采购内容:珠海汇华公共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保险将于2024年9月25日到期,现需购买下一年度保险,各分项保险需求如下:
1.财产一切险:保险标的物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73亿元,现管廊资产净值金额约8.59亿元,包含2.89亿元土地价值、0.86亿元二类费用和0.11亿元防护网费用【依据《公共管廊项目评估报告书》[粤鑫评(估)字2015第Z0120号]】:8.59-2.89-0.86-0.11=4.73。
管廊的支架及防护栏投保地址清单如下:
①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环岛主线格力码头-铁炉湾格力库区管廊工程
②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环岛南迳湾中南汇-华联码头管廊工程
③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环岛南迳湾公用管廊(华联码头至恒基达鑫段)
④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环岛石化基地至南迳湾管廊工程(A 段)
⑤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环岛公用管廊工程(B)环岛中路
⑥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环岛公用管廊(C)石化七路-环岛中路
⑦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环岛高栏港经济区公用管廊(D)段工程
⑧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环岛南迳湾公用管廊(铁炉湾东路-风鹰北路)
⑨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环岛西路管廊 990 米石化六路到平湾一路管廊1.2千米
2.公共责任险:承保区域为珠海汇华公共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管理范围。
3.雇主责任险:人数18人,工种为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保险范围为死亡伤残、医疗、及误工。
4.团体意外伤害险:人数18人,工种为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保险范围为意外住院津贴、意外医疗、意外身故残疾等。
保险条款要求详见《公司财产一切险等保险等保险要求》内容,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此项无需提供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在报价截止当天对以上相关信用信息进行核查。)
3.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请供应商提供以上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大道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18022186831
注:请在截止日期时间内送达报价文件
四、成交办法
最低价
注:1.考虑到有可能报价所含税率不同,以税前价格作为比价依据;
2.若第一成交人放弃,则根据成交方法,顺延与后一名拟定成交人进行谈判确认,以此类推;
3.报价文件不齐全或不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4.因税前价格相同导致出现多家预成交单位,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要求:供应商参与报价即为接受本公告及附件所有条款并承诺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响应文件由“资格函件”和“报价函件”两部分组成:供应商依据本公告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准备资格函件;填写本页附件中的“报价资料”作为报价函件。响应文件需采用文件袋密封封装,并贴上白色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函件组成等内容。
2.以上资料每页都要求加盖贵司公章。
3.本项目先对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审审查后再根据成交办法确定成交候选单位。
4.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如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四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采购人:珠海汇华公共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珠海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docx